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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2-06 09:22点击: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申请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9, 2016号)规定:委托国税局征收税费的办理过程,在税务局办理,纳税人按下列顺序办理。
 

 
    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增值税发票的纳税申报;自然人申请发票,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发票,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在同一窗口拿发票。在国家合作中,应为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按下列顺序办理:在指定窗口内纳税:申报表上填写增值税发票纳税。自然人申请发票,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发票,提交统一社会信用证(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营业执照,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复印件。在同一个窗口支付增值税。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纳税。到国家税务指定窗口领取相应的完税凭证领取发票。
 
    省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公告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更加细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纳税人申请代理发票申报流程,切实落实将简化税务流程的优化工作。
 
    纳税人销售房地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信息增值税发票的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发票工作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必须通知(国税函【2004】2004号)中的第一项2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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